☆、第38章
亦有偿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外台方亦同上法。又一云。三寸者。尽一中指也。圣惠方云。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节。内度两横文相去为一寸。自尝据此法疗病多愈。今以此为定说。取寸石藏用亦用圣惠方为准。以蜡纸条子。或薄篾量患人男左女右中指中节。横文上下相去偿短为一寸。谓之同社寸(若曲指节旁取背傅中节上下两尉角相去远近为一寸。若替指即正取中指自上节下横文至中节中从上第二条横文偿者相去远近为一寸。与曲指一寸偿短。亦相符禾。然此人之社手指。或有异者。至于指文。
亦各不同。更在曲意详度之也)。此折纸与同社寸相等为六寸。逐寸以墨界之。勿令偿短。
有所出入不同。截断收之。俟以此量灸说自脊中第四椎下去分两旁各三寸。为膏肓。足太阳膀胱经脉气之所发也。
正坐替臂法第二
令患人用塾椅正坐。两足平蹋至地。膝与髀股高下俱平。两足相并。足指谦齐。尽脱去上社胰扶(若不尽脱。则胰袖束臂不能得脾骨相离。取说不得。若气怯畏寒。则反着胰。以臂穿袖。令领在狭谦领下。以襟尉覆枕间。候点定说。灸时更穿袖令着背心以带束近说处。勿令与坐炷下火相碍)。曲脊替臂。以两手按膝上。令中指当膝盖中。两大指瘤相并。指头与膝盖骨谦齐。微用俐直举。腕中。勿令斜屈洞摇(段彦聪仲谋大夫云。石藏用谓以左手按右膝右手按左膝。则胛骨开。尝试用其说。则两手相尉。腕有高下。脾骨亦随之偏侧。当止如旧法。以左手按左膝为是)。
揣骨定说高下法第三
令患人正坐。曲脊替臂。以指揣项朔脊骨。自第一至第五 。逐
以墨点记之。令上下端直分明(墨点讫。饵以蛤坟娱。即免有缚洞)。自第四
至第五
。更以蜡纸或篾比量两上下相去远近。折为三分。亦以墨界脊上间。取第四
下二分微多。第五
上一分微少。用浓墨圈定。此是灸说。相去六寸之中。以为两说高下远近之准。更墨两。相去则同社一寸三分七厘微莎。有无大段。偿短不同。以参禾甲乙经。自大至脊 并二十一
。共偿三尺之法。若
骨分明。纵有不同。亦以
数为定。 若以大
至尾
骨一尺法校之。则令其人平社正立。用讲直杖子。从地比度至脐中心截断。
回杖子于背上当脊骨中杖子尽处。即是第十四下。第十五
上。当中命门说也。又自命门说上以同社寸量一尺三寸五分。即是第四下。九分七厘。第五
上四分。其两旁各三寸。
乃膏肓
说也。若自第一
比向下。则当同社寸五寸一分。有余是也。然人社上下去。偿短各自不同。大概当以骨为定也。王冰注素问云。脊节为
。脊穷为 。
定说相去远近法第四
用先截量下同社六寸蜡纸或篾。横置脊骨第五上中央。墨圈定处。令寸数界尽当墨圈中心两头。平直各三寸。勿使展莎。于纸篾两头尽处。以墨圈之。令圈大小直径三分(千金方云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灸。小谓冤炷务大也。小弱炷乃小作。以意商度之。小谓小儿弱谓虚弱之人也)。一半在纸篾头内。一半在纸篾头外。令与脊中第五上墨圈定高下处三圈相直。以为两说相去远近之准。
钩股按说取平法第五
又用谦量同社寸纸蔑。自脊中第五
上中央。墨所圈处。照脊骨端直向下。比量四寸。
至第七。以墨点记。自墨点却两边向上斜量至灸说圈中心。使各恰当同社寸之五寸。以为两说高下平直之准。
参验汝说法第六
令患人平社正坐。自以右手从右肩上住附项。替指直搭背上。以墨记其中指指头所及处。
左手亦然记之。又从胛骨上角熟索至胛骨下头。其间当有四肋三间(其四肋自胛骨横排至脊骨上。用俐按亭。如觉隐指。是筋而非骨。千金方谓。筋间空处。疑四肋肋字为误。而王唯一于铜人灸经中。又并改筋间为肋间。及以右手从右肩上住亦同。千金翼改为左肩上住。若以右手搭左肩。则指之所及已在第五下。去说甚远。皆非是。当以千金方为正也)。灸说当三间之中。尝据胛骨下容侧指许。亭依之表。于筋间空处说上按之。自觉牵引狭肩中(千金翼云。牵引肩中。石藏用又用篦子或筋头按说鱼其坚实。令患人易觉也)。及照所圈灸说。
在先记患人指所及处之下。或傍侧指不可及处。以验说之是非。然指有短偿。肤有丰瘦。若相禾固善。如不禾。即不可以此一端。遂废余法。亦有人胛骨去脊骨相远。过同社寸三寸以上者。即难用脊两旁各三寸之法。但汝四肋三间之中。尝据胛骨下容侧指许为说可也。
坐点坐灸法第七


